青岛市教育局处室函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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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教处函〔2009〕139号
关于举办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
各区、市托幼办:
市教育局决定在青岛幼儿师范学校(市北区延安三路81号)举办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班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:各级各类幼儿园骨干教师(包括托儿所、亲子园等,自愿报名)。
二、培训内容:学前教育理论及技能技巧综合培训,或美术、舞蹈、多媒体课件制作等单项技能培训。具体课程内容安排:
(一)综合培训班,共100课时。
1.学前教育理论
幼儿园政策与法规,5课时;
幼儿园游戏,10课时;
学前儿童教育科学研究,10课时;
2.技能技巧
舞蹈,20课时;
声乐(乐理、唱歌),15课时;
键盘,20课时;
美术(绘画、手工制作),20课时;
(二)美术技能培训班,共40课时。
儿歌、故事插图创编,8课时;
纸工,8课时;
墙饰设计,8课时;
布工,8课时;
幼儿园实用美术欣赏,8课时;
(三)舞蹈培训班,共40课时。
民间舞,16课时;
古典舞,12课时;
儿童舞,12课时;
(四)Flash课件制作班,共40课时。
Flash绘图基本工具,6课时;
常用动画的制作,8课时;
声音、视频的使用,8课时;
动画控制基本命令,6课时;
幼儿园课件制作实战,12课时。
三、管理与考核
(一)严格考勤制度;
(二)完成指定作业;
(三)颁发青岛幼师培训结业证;
(四)学习课时记录《继续教育证书》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各班同时开课,不能兼报。
2.可在青岛幼儿师范学校学生食堂就餐,食宿、交通费由各单位自理。
3.请于2009年6月30日(星期二)前,以区、市为单位将参训人员预报名单回执(附后),通过电子信箱或AM报至青岛幼儿师范学校教导处张翠凤,根据预报人数分配名额。
未尽事宜,请与市教育局基教处和青岛幼儿师范学校联系。
市教育局基教处联系人:李世霞,联系电话:82751008
青岛幼师联系人:张翠凤、董爱娜
报名电话:83666428 83630323—828 83630323--809
传真:83644551
邮箱:zhang-cuifeng@163.com
基础教育处
二○○九年六月十日
附件:
回 执
区(市): 2009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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